對於想要在網路上銷售食品料理的人來說,第一道難關通常都是法規,台灣對於食品販售從輸入、製造、販售等都有很多規範,在我決定開始銷售食品冷凍包的時候,也因為法規頭痛了好一陣子。
台灣的食安法規玲瑯滿目,只看法律條文還不夠,因為實際規範通常都是寫在法條底下的「執行細則」或「某某辦法」裡,有的規範埋得很深要自己去挖掘,而其中很多文字也寫得敖口又難懂,有些又會讓你覺得,一般人想自己做食品在網路上賣又不違規是不可能的事,只有統一、義美那種大集團才可能做到。
「到底我需要遵守哪些最基本的事項才不會被罰?」是我當時最大的疑問,擔心一不小心哪段條文漏看了,要繳大筆罰金,好在當時除了自己研究法條,也透過很多網路食品前輩提供諮詢,讓我了解每項規範的具體執行方法,因此自己也想透過這篇文章,分享給任何想要在網路上銷售食品的創業、斜槓者,幫助大家減少摸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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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網路上賣食品要注意的法規一:食品業者登錄
不論你是否成立公司商號或是個人,只要要銷售「食品」,就一定要上網登錄食品業者,登錄之後,你或你的公司才能成為「合法」食品賣家,這件事很常被忽略,但按照規定,如果沒有在時間內登錄食品業者卻被發現在販售食品,將會被處以 3萬~300萬的罰鍰。
食品業者登錄平台連結:https://fadenbook.fda.gov.tw/pub/index.aspx
網路上賣食品要注意的法規二:食品標示
食安法對於食品標示有嚴格又完整的規定,如果沒有按照規定也會被處以 3 萬到 300 萬的罰鍰,如果標示不實,則會被處以 4 萬到 400 萬的罰鍰。
但討厭的是,食安法法條只規定大方向,關於具體如何標示才算合格,都是授權給主管機關去訂定,因此還得花時間自己去找出各種相關規定。因為不同食品種類對於標示有不同規定,這裡只針對一般食品來說明。
一般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裝,一定要在外包裝上標明以下事項:
品名
也就是產品名稱,一般來說,即使產品正面包裝有寫上明顯的品名,但為了保險起見,還是會在後面用小字特別標示「品名:」項目。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品名本身也要小心是否違規,例如品名容易導致消費者誤解,像是裡面明明沒有牛肉,品名中卻有牛肉麵,或者在品名上暗示醫療效能也是不行的,比方若品名叫做「讓你瘦」就會違規。
內容物名稱
按規定只要你的產品內容物有 2 種以上(包含 2 種),就要標示全部的內容物名稱,並且要依照含量多寡排列。這邊的常見問題是,如果內容物本身也有 2 種以上的複合物,例如醬油,而醬油本身也是多種成分混合而成,那需不需要再往下拆解?
這就要看這個內容物本身是不是已經有國家標準,例如醬油的原料的組成存在國家標準,所以就不需要再展開拆解。這部分資訊可以參考國家標準網路服務系統 或可以向主管機關諮詢比較保險。
淨重、容量或數量
這邊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產品中同時有液體和固體,那就需要分開標示內容量和固態量,例如 Ying 之前曾經販售過燉牛筋,裡頭包含液體湯汁和固態牛筋,這時候就必須分別列出總重及固態湯汁的重量。
而因為我們是人工秤重,難免會有誤差,按照規定,我們可以用最低、最高含量來標示,我們當時都會多裝一些,寧可讓量多一點,再以「最低多少」來做容量標示,而法規也容許一定的誤差值,可以參照 包裝食品裝量檢驗法 的規定。
食品添加物名稱
只要你的產品中有加入食品添加物時,就要同時標示功能性名稱和通用名稱,例如:防腐劑(苯甲酸),避免只標示通用名稱,消費者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
這裡不必多說,就是須在包裝上清楚標示自家公司的相關資訊。
原產地
特別注意如果食品內容物包含多個原廠地,則都要如實標注。
有效日期
一定要用「打印」的方式印在產品上,不可以用貼的或其他另外附加的方式(例如另外附上小卡片)來標注,關於有效日期怎麼計算,衛福部有公佈「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而我建議透過送驗+自行測試來檢驗,送驗主要用來測試相關生菌等的數量,自己則要測試不同時間產品的口感、口味有沒有改變,來判斷產品的有效期限。
營養標示
營養標示是所有標示內容裡面最麻煩的事項,可以在衛福部公布的「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裡面查找相關執行細節,同時可以透過「SGS八大營養標示換算」來作為相關營養成分標示的參考。
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若有含基因改造的食品原料則要標註於外包裝。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因為食品的種類相當多,像是保健食品、嬰幼兒食品等都有不同的相關規定,要依據你的產品種類,找到相關的法規或命令,最快的方式是可以直接諮詢產業前輩、專業顧問或主管機關。
網路上賣食品要注意的法規三:投保產品責任險
只要你有做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的業者,食安法規定一定要投保產品責任險,若沒有依規定投保,則會被處以 3 萬到 300 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是委託代工廠,除非有另外約定,不然原則上以代工廠有保險優先。
如果你是個人,且不是委託代工廠生產產品,那我還是建議去成立公司或商號,並投保產品責任險,避免衍伸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網路上賣食品要注意的法規四:廣告文案
不只是保健食品或健康食品,任何食品在網路上銷售,相關文案都不能有誇張、容易產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比較具體的規範和案例可以參考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
簡而言之,就是只要涉及有預防、改善或治癒特定病症(恢復視力、防止便秘、利尿、改善過敏體質、壯陽、強精、增強抵抗力、增強記憶力、解酒、排毒、保護眼睛、增加血管彈性、使頭髮烏黑、延遲衰老、抗老化…..)甚至中醫相關效能(補腎、溫腎、健脾、活血化淤……)都要避免。
但如果是不涉及誇張,不會使人誤解或醫療效能的用法就沒問題,例如幫助消化、調節生理機能、開胃、退火等就還在認定基準中可接受之範圍內。詳細資訊請還是參考上面的認定基準內容,或諮詢專業人士。
總結:多問多看,避免踩雷
其實食安法規實在很多,不同類型的食品更有不同法規,以上只能提供幾個網路上銷售食品一定要遵守的法規,其中又以標示要特別注意,因為產品出去,有沒有違規一清二楚,建議一定要多詢問相關領域的專家前輩。
另外也再次建議,如果今天確定要在網路上販售食品,事前最好能先登記商號或成立公司,並且於平台登錄食品業者,除了可以避免違規受罰,登錄食品業者之後,衛福部或地方衛生局也會不定期通知一些法規更新事項,也有不少課程可以參加,雖然課程都不是很有趣,但隨時掌握法規,盡力遵守,才能避開法規地雷安心賺錢喔!